根据《工程分包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粤能达[2014]20号)的要求,司属经营开发部于4月底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能达公司工程分包商信用评价工作,评价对象包括2013年度在公司承接了项目的工程分包商和2013年度在公司未承接项目但有资料备案的工程分包商,信用评价结果将按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应用。评价结果如下:
1、2013年度在公司承接了项目的工程分包商信用评价
(1)路基路面:AA级单位1家,A级单位1家,B级单位13家,D级单位1家。
(2)结构补强:A级单位1家,B级单位15家。
(3)交安设施:A级单位1家,B级单位17家。
2、2013年度在公司未承接项目但有资料备案的工程分包商信用评价
(1)路基路面:B级单位34家,D级单位2家。
(2)结构补强:B级单位19家,D级单位2家。
(3)交安设施: B级单位15家。
这是公司首次对工程分包商进行信用等级评价,对规范公司工程分包商管理,促进分包商增强诚信自律意识,推动公司诚信体系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。